中文摘要 |
"因應電信總局擬訂電信法部分修正草案,強制電信業者提供來電顯示服務所涉及之發話方之隱私權保障,本文擬就來電顯示討論有關之隱私權保護。首先,本文先介紹來電顯示之歷史與功能及其所衍生之法律問題。接著介紹美國憲法與聯邦法律關於隱私權與來電顯示之立法規範,再據以說明來電顯示所涉及之發話方電話號碼是否為隱私權保護之客體。最後,並就我國對於通訊隱私之立法過程加以介紹,其中,關於電話號碼是否為發話方與受話方共享之個人資訊而應強制業者提供來電顯示、用戶是否得直接向業者索取通聯記錄等議題,電信總局與法務部尚未取得完全一致之共識,因此,我國對於來電顯示實有立法加以規範之必要,並建議可參考歐美各國之相關規範,以相關配套措施同時保護通話雙方之隱私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