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地方制度法實施將滿四年,政府成立政府改造委員會規劃新地方制度設計。未來走向包括:空間改造,資源改造,功能整合。我國為單一體制國家,但潮流由中央集權走向地方分權,因此應朝中央授能,地方分權方向,並進行大規模垂直式結構調整,以促成地方自治機能落實,因應財政及經濟危機。地方制度改造首應處理垂直的空間結構,其核心議題包括二級與三級政府的抉擇等。其次,地方行政版圖重劃宜採區域發展理論,至於橫向改造視各地方生活圈與都會區發展趨向而定。重劃政策有大、中、小三種規模自治團體,本文主張規模越小越好。在政府業務領域應以行政管理能力進行版圖重劃,此有助效率提升。還有原住民自治區的問題要一併考量,依主要族群分布設原住民自治特區,與縣市平行直隸中央。中央與地方權限的垂直整合,須注意功能有效整合。我國現行解決中央地方權限爭議方式有司法及立法二途徑,但兩種調節方式均欠缺動能性。本文建議行政院下設置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調處委員會負責處理權限的具體爭議。最後是地方與地方自治功能的平行整合,中央如何協調推動跨區域業務,進行資源平行整合,建立地方政府的府際合作有其重要性,因為過往忽視府際協調的重要性,現行的合作現況不盡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