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近年來炙手可熱的顯學「科技法律」究竟所指為何?事實上並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因此往往只要跟「技術」沾上邊的法律問題,都可以冠上「科技法律」的帽子。然而,在衆多現在所謂「科技法律」事件中,真正牽涉科技專業知識者,往往並不多見,即令有之,其所涉科技專業知識之深度及廣度亦極有限。真正需要倚賴科技專業知識來解決之法律事件,應以專利申請與工程糾紛為其代表,其中又以工程法律糾紛所牽涉之技術及法律問題更為複雜。本文係將工程事件,區分為買賣契約關係之「財物買受」與承攬契約關係之「工程定作」二方面加以介紹。就屬於買賣契約關係之「財物買受」,其所牽涉之法律關乃買賣契約,相對於承攬契約關係之「工程定作」而言,可能發生之爭議較為簡單,爭點也較容易整理。「財物買受」法律爭議之焦點,往往乃系爭貨物是否符合契約所規定之技術規格,此種技術問題一般而言並不難處理,只要由法院送交鑑定即可加以判別,故各當事人並不需要有多麼高素質之技術人員,或多麼強大陣容之技術團隊來加以支持。惟應注意者,倘系爭契約所規定之技術規格並不明確時,各當事人將可能面對「技術規格之解釋」之爭議,此種技術規格解釋之爭議,對於技術人員而言通常都不是問題,但是法律人員尤其是律師,往往會用契約法律解釋的方法來混淆該技術規格之概念,此時我方之法律人員與技術人員應如何配合,並在法庭上教育法官使其了解系爭技術規格之真正涵義,乃此類工程法律事件之重要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