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金融控股公司法之通過,除了有助我國金融業之市場競爭力,對於我國金融體系之改革裨益良多,然而當金融管制開放的同時,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也面臨重大的挑戰;我國對個人資料之保護原則上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為原則,在輔以其他特別法以保護客戶隱私權。其中金融控股公司法其母法與子法分別對客戶資料及使用客戶資料設有規範,本文除介紹相關規範外,並質疑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自律規範逾越母法之問題及「以客戶緘默視為同意」為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適法性。本文認為隨著時代的進步,金融業的日漸繁榮,客戶資料的保護為未來重要的課題,得參酌美國的相關規定,提出妥善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