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由於一般熟悉的「真實性」(Wahrheit/truth)、「道德善」(Gut/goodness)、「正義」(Gerechtigkeit/justice)、「美」(Schönheit/beauty)、「藝術」(Kunst/art)、「合乎目的性」(Zweckmässigkeit)「理性」(Rationalität/rationality)和「安定性」(Sicherheit)都是法哲學和法學理論經常使用的語言,都屬於價值判斷的語詞,而對這些概念的分析在文獻上卻微乎其微,多數析論法律理念—例如探討法律和正義的關聯—的文章,並不關注後設研究的問題,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正義的理論汗牛充棟,任何關於法價值論的論述似乎都難再自立新說。因此,我們有必要在後設研究的部分再加把努力,才能走出有自我反省意識的法學研究,而第一步應該是深入分析我們平常熟悉運用的正義價值是什麼、究竟從何而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