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壹、題綱一、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範效力之檢討二、消費者得否以房屋之公共設施、樓層總數、日照景觀、或建築基地以外之環境(例如交通狀況、學校、公園)與廣告不符為由,主張:受詐欺撤銷意思表示?物之瑕疵擔保?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解除契約?三、應如何尋求消保法二十二條適用之平衡點貳、座談會發言內容一、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範效力之檢討二、消費者得否以公設、樓層數、景觀等與廣告不符為由,主張受詐欺撤銷意思表示、物之瑕疵擔保、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解除契約三、如何尋求消保法二十二條適用之平衡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