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三井教授由死刑判決確定後經再審獲判無罪之「島田事件」切入,分析檢討日本現行刑事司法的現況。其中特別指出,雖然日本刑事法院判決之有罪率高達九九‧九%,但誤判之情形絕非稀有。造成誤判之原因,大多數之情形乃起因於偵查中取得自白之任意性和信用性之評價發生錯誤所致;而起訴前在警察機關之偵訊室,密室中進行不透明的偵訊活動以取得犯罪嫌疑人之自白,可謂是日本刑事司法最大的特徵。如何改善此一現況,三井教授認為應從刑事訴訟法理念和精神的再確認、重新檢討制度或法律之規定本身、以及探討現行法律制度之運作問題有無改善之餘地,亦即所謂的刑事司法之理念(精神)、制度(法律)、實務(運作),三位一體同時進行檢討改進,始能使刑事司法之制度及運作符合憲法保障正當程序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