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就我國海商法第九章『委付』之相關問題評析,期納入英國海上保險法之規定補我國委付章之不足。諸如:本法第一八三條至一八六條是列舉或例示規定?本文認為應係例示規定,基於契約自由,除法定推定全損外,有約定推定全損適用;保險標的物不應限於船舶、貨物和運費,只要是航行中可能發生危險之財產權益,得以貨幣估價者皆可(最高法院七十年台上字第三九六二號判決、七十四年台上第一八七七號判決同此意旨);委付要件應加入英國海上保險法的回復之不可能性、委付通知;保險人是否一經委付就負有承擔標的物之義務?英國法認為保險人仍可以不接受保險標的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