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我國為提升國家競爭力及為因應美國對資訊高速公路的快速推動,由行政院NII推動小組為資訊高速公路所帶來的影響研擬方針;特別是著作權法受到的史無前例的挑戰,數位科技及網路的發達,重製行為的快速更對智財權人造成相當大的威脅,然其又涉及合理使用與社會大衆互動之關係,這樣的衝擊,傳統的法律似無法承受。我國向來以美國經驗作為借鏡,然而相對於美國為一高科技輸出國而言,我國仍屬於輸出國階段,是否真能適用美國所提出之標準有待檢驗,有效的做法應係由我國NII小組研擬適合我國之配套,並加以妥善規劃,方能解決法制面向之隱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