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中國大陸侵權責任法的立法工作正在緊張進行。在法律草案的形成過程中,立法部門和學界對部分爭議問題形成共識,但對一些疑難問題仍存在較大的分歧。筆者認為,就其本質而言,立法過程是各種利益(自由)訴求表達、爭論、協調和平衡的過程,侵權責任法的立法同樣如此。立法者透過對發生在侵權(或可能侵權)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各種利益進行表達、爭論、協調和平衡,制定出更具有正義性的法律原則、制度和規範,以調整侵權案件當事人之間的人身和財產關係,實現人們的一般行為自由與受害人民事權益保護(救濟)的宏觀平衡,同時實現侵權個案中當事人之間微觀財產利益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