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改革開放以來的三十年,法律界和法學界雖然也經歷了風風雨雨的曲折和披荊斬棘的艱難,但總體上終於撥雲見天,迎來勃勃生機。在法律人、法學者的不懈努力下,廓清了法治天空中的許多迷霧,促使中國大陸開始邁入法治初級階段。三十年來,中國大陸有了一部幾經修訂、大體上與時俱進的新憲法;現行有效法律共有229件,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700多件,地方性法規7,000多件。比之改革開放前三十年連一部基本法律都沒有的狀況,已大為改觀。完全無法可依的局面已成歷史。在依法行政和司法建設方面也初步走上法制軌道。特別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治國方略和目標已載入憲法;人權從禁區到成為顯學,由口號到入憲,今年國務院還頒布了「中國人權行動計畫」;市場經濟和民營經濟的憲法地位已確認;保護私人財產的物權法也已制定……等,都是中國大陸法制建設的重要成就。這些都無不包含法學界的志士仁人堅持真理、鍥而不捨地推促的效果,可圈可點。至於法學教育的巨大發展,法律院校林立,法學生員濟濟,法學事業興隆,更是三十年來中國大陸法學的一道亮麗的景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