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針對交通事故之刑事責任,確實問題重重,其主要雖在於構成要件之判斷,亦即過失之如何認定以及因果關係之判斷等關鍵問題,然而若在某種犯罪之構成要件,呈現難以判斷之際,則從規範評價之觀點,應係解決問題之重要關鍵。本文係針對肇事逃逸罪所存在之學說與實務上之爭議問題,從刑法規範之內涵,重新檢討有關肇事逃逸罪之規範內涵,期能釐清本罪所存在之問題。自從新設本罪以來,學術論文不在少數,其討論係集中於本罪之保護法益為何,以及本罪中「致人死傷」之體系定位問題,亦即「致人死傷」究竟係屬構成要件抑或係客觀處罰條件之問題。本文係從刑法規範之觀點,檢討肇事逃逸罪之規範內容,藉著規範之內容,除確立本罪之規範目的外,亦提出本罪規範內容之修正,期能作為修法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