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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商行為是否應為民法學者研究之範疇,但與商行為有關之研究,在臺灣始終由商法學者為之,柯澤東、王仁宏、柯芳枝、劉宗榮等教授的成就與貢獻,乃有目共睹,並為後生晚輩立下典範。柯澤東教授早在七年代開始即有商法學者對「國際貿易習慣法」乃至於「商人法」(lex mercatoria)進行之研究,不僅是當時,即使是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仍然是臺灣最重要的權威著作。本文所探討之「soft law」,在概念上固然與學者柯澤東教授所謂的lex mercatoria「國際貿易習慣法」或「商人法」(lex mercatoria)不完全相同,但二者均屬於「超國家私法體系」(pPrivate law beyond the state),故在當今國際商事法之討論上,亦在此脈絡下被討論。另一方面,在近代主權國家確立後,關於私法領域之法秩序形成,即以國家作為單位所制定之國家法成為主流,縱使是具有國際性格之海商法領域,亦交由國家法來加以規範。然而,當我們翻閱國內任何一本海商法教科 書,甚至於海商事件之法院判決,可以發現到,在闡釋海商法條文之立法意旨,乃至於在適用解釋上產生疑義,均隨處可見「海牙規則」、「海牙威士比規則」或「漢堡規則」等各式各樣國際規則之蹤影。在此,不禁令人好奇的是:海商法既然是國家所制定的法律,我們在何種誘因下,必須或者是不得不時時刻刻依附在此等國家法以外之法律文件上?本文受限於時間與能力,無法詳細論證soft law之生成發展,僅以「國際海事委員會」(Comit Maritime International, CMI)之立法活動為例,探討海商法領域中,soft law如何形成,以及soft law對國家法之影響為何?從而,彰顯法律行為中,國際商事行為之法律秩序經常呈現極其不同之面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