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現代家庭法」乃基於立憲福利國家維護個人身分權益之責任,對家庭弱勢者提供特別保護。隨著國際人權理念本土化的推展,全球法強調婚姻移民權益內國法上的平等保障,以維護多元文化社會中的人性尊嚴,並重構文化融合的家庭秩序。然而,婚姻移民與其在臺配偶及親屬的家庭權益,是否應享有憲法的平等保障?家庭法規範對於夫妻及親子關係中弱勢權益之維護,是否應平等適用於「婚姻移民」?全球本土化後的人權理念,究竟能在本土婚姻移民家庭中發揮多少影響力?本文試圖從理論觀點,檢視司法見解,並與讀者分享對於婚姻移民人權平等保障的專業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