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構建了宏偉藍圖,推動構建和維護公平公正、開放包容、合作共贏的國際經濟秩序是“十五五”規劃中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點之一。中國式現代化的外部圖景和模式是“走和平發展道路”,和西方大國現代化模式在國際法塑造方面存在顯著差異。近代以來,因經濟、軍事、文化實力佔據優勢地位的西方大國,以殖民擴張和資本掠奪為代表的西方現代化模式主導國際法的創設、執行和發展,並在國際法主體性的引導下,構築以自我利益實現為中心的國際法體系和國際秩序,獲取合法化的霸權地位。中國隨著自身實力和國際影響力的持續提升,愈發彰顯國際法主體性,通過國際法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推動法律、機制、制度的變革和塑造,積極爭取國際秩序建設話語權,不斷為國際社會供給公共產品,促進國際秩序走向民主化。中國式現代化體現了有別於西方的國際法主體性,超越了西方現代化路徑下的大國國際法,成為推動國際法向著更加公平合理方向發展的新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