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甫一出現,即刻成為廣受歡迎的司法輔助工具,但其原本無法承擔輔助角色之外的任務。然而,生成式人工智能卻可能突破輔助角色的限制,有機會成為像人類法官一樣的司法主導者。這是因為,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經可以像人類法官一樣,理解法律的要求並生成決定,同時還具備一些人類法官所不具備的優勢,於是就有了取代人類法官的可能。然而,由於司法是關於人類實踐的事務,因而必須滿足三種屬人性的要求:人類給予人類的對待、法律給予人類的對待、個人給予人類的對待。生成式人工智能主導的司法裁判無法滿足這三種屬人性的要求,所以人工智能無法替代人類法官成為司法裁判的主導者,仍只能在其中扮演輔助性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