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法典編纂是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一場深刻的“術語的革命”。法典總結過去立法實踐經驗,重鑄“生態環境”概念的內涵與外延,創造了一個獨立、高階的法律範疇,實現了三重革命性突破。在“生態環境”概念的基礎上,衍生出“生態環境權益”“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核心術語群,建立了《生態環境法典》的權利基礎、保護範圍、監管體制、核心制度、法律責任與救濟制度及其之間嚴密的邏輯關係,最終以具有鮮明中國風格的敘事方式加以表達,呈現為《生態環境法典》的名稱、邏輯、編纂方式、規範體系等“外觀”,形成了中國自主的生態環境法話語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