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元照網路書店月旦品評家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教室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有限公司與董事交易、訴訟時,應由何人代表公司?
作者 江朝聖 (Chao-Sheng Chiang)
中文摘要

A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僅有股東甲、乙2人,乙為A公司唯一董事,乙之配偶丙為A公司會計。

一、乙擬將所有之土地一筆出售予A公司,應由何人代表A公司?若乙仍代表A公司與自己締約,該契約之效力為何?

二、甲主張:乙、丙為自己之不法利益,侵占A公司資產,若A公司擬對乙、丙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應由何人代表A公司?

三、上述A公司若為股份有限公司時,上述問題之答案有何不同?若A公司為股票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時,上述問題之答案又有何不同?

起訖頁 45-54
關鍵詞 自我交易臨時管理人特別代理人監察人審計委員會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2607 (285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1684739328509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誤合法上訴為不合法之救濟
該期刊-下一篇 實務選編:公法類No.285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