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5)年9月11日歐洲法院針對遠距醫療案件之先決問題作出重要解釋,該案起因於奧地利牙醫與德國公司合作,以遠距及實體參半之模式提供牙齒矯正服務,此舉被質疑涉及外國公司未經許可在奧地利從事牙科活動。奧地利奧地利最高法院審理此案之過程問題重重,遂向歐洲法院提出先決問題,請求其解釋包括「遠距醫療」與「跨境移動」之定義,及遠距醫療適用法律之認定等。最終,歐洲法院認定遠距醫療為「僅以資訊及通訊技術提供之醫療服務」,且以服務提供者之設立國為服務提供地,並應遵守該國之相關規範。歐洲法院亦指出,若醫患雙方不在同一國家而以遠距方式提供醫療服務之情形,不構成該服務提供者之跨境移動。整體而言,雖歐洲法院明確區分了遠距與實體醫療的界線,並為遠距醫療之法律適用提供具體標準,但若遠距醫療僅需遵守服務提供者設立國之法律,後續各成員國應如何避免監管落差,以確保公共利益與患者安全,亦成為各成員國必須正視之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