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一宗同居人間的財產移轉糾紛為核心,探討非婚伴侶關係中「已完成移轉的贈與,能否事後索回」的法律問題,並延伸分析相關稅務風險。甲董因長期同居關係,將帳戶存摺、提款卡及鴿子蛋鑽戒等財物交付乙女,事後感情破裂,試圖以侵占、詐欺及婚約贈與等多項法律依據索討,最終在刑事偵查、民事審判與行政爭訟三條戰線均告失敗,並另行遭課徵贈與稅168萬元及1倍罰鍰。法院援引社會經驗法則,認定同居期間大額無償財產移轉,在欠缺反證下應推定為贈與;且非婚伴侶不享配偶間贈與免稅優惠。本文進一步指出,在現行民法「物權行為完成即難翻案」的框架下,非婚伴侶的財產移轉風險極高;欲降低法律與稅務風險,宜善用年度免稅額、備妥書面憑證,並審慎評估任何大額財產移轉的法律性質與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