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元照網路書店月旦品評家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主觀的超過要素——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3092號判決
作者 焦點判決編輯部
中文摘要
判決詳細分析偽造貨幣罪,有以下重點:
一、抽象危險犯,並不以公共信用或個人財產受有實害或具體危險為必要;
二、「偽造」,指無幣券發行權之人製作與真正幣券有相似外觀之物之行為。所謂「與真正幣券有相似外觀之物」,不以該物與真正幣券之紙質、尺寸、文字、花紋、色彩、印章、記號、防偽功能完全相同或極度近似為必要,只要一般人於正常流通過程中倘無特別注意、仔細觀察,而可能誤認其為真正幣券之程度,即已該當;縱使一般人經詳細比對後可以查知並非真正幣券,或幣券專家可以輕易發現並非真正幣券,亦無礙於「偽造」之成立。
三、「意圖供行使之用」為明示之主觀構成要件要素,所謂行使之目的,性質屬於「主觀的超過要素」,亦即超過客觀構成要件要素之範圍,並不以行使之目的確已實現為必要。行為人應具備「行使之目的」,以此與無害於公共信用之使用偽造幣券行為(如裝飾、攝影、表演、誇耀製作技術等)有所區別,從而確立法益侵害之風險範圍、節制國家刑罰權之過度行使。
起訖頁 1-3
關鍵詞 主觀的超過要素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2603 (2026:3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第三人清償——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6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自招危難——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3516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