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元照網路書店月旦品評家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保固保證金——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338號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按保固保證金,乃承攬人於工作物完成後為擔保履行其對於工作物瑕疵之保固責任所交付予定作人之金額,倘當事人合意以承攬報酬之一部作為保固保證金,該款項仍不失承攬報酬本質,僅保留至保固期滿,且未發生保固事由或保固事由業經承攬人修復,承攬人始可請求定作人給付該部分報酬。是預留承攬報酬一部作為保固保證金者,於保固期滿且無扣款事由時,該款項之返還請求權,斯時應適用民法第127條第7款規定之2年短期時效。
起訖頁 1-2
關鍵詞 保固保證金預留承攬報酬一部消滅時效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602 (2026:2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借名登記契約——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306號
該期刊-下一篇 給付型不當得利——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90號
 

新書閱讀



元照讀書館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