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外觀具有裝潢、設計、顏色、形象等多種元素,由此構成產品或服務的獨特視覺形象。上述元素的單一、部分或整體可作為不同權利和法益的保護對象,涉及經營性標記權與創造性成果權相關制度,橫跨知識產權與反不正當競爭兩大法域。同一商業外觀之上的多元要素及其利益,產生了多重財產權利的競合。在司法實踐中,商品裝潢法益與圖形商標權、外觀設計權、美術作品著作權的知識產權競合,可歸結為權利重疊、共存與衝突等不同類型。權利競合實質上是法條競合。解決商業外觀權利競合問題,是一個法律價值目標和司法政策立場的選擇過程,其法律原則、規則構建及其適用的要點是:限制同一主體權利重疊現象,合理進行權利配置;承認多個主體權利共存狀態,規範各自權利行使;解決不同主體權利衝突糾紛,明確“有瑕疵”權利的法律後果。商業外觀知識產權的未來法律構造,應著力體現體系性、協同性和非衝突性的應然規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