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初步形成了理念現代、制度領先、特色鮮明、基礎扎實的衛生健康法治體系。對於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權、推動衛生健康治理現代化、提升中國在國際衛生治理中的發言權而言,衛生健康法的法典化是必然之選。衛生健康法典應以生命健康權保障為基石,以中國式現代化為目標,以系統、科學、體系化集成為手段,著力解決衛生健康領域立法碎片化、低階化、文件化,以及衝突多、不協調、不周延等突出問題,引領健康中國建設。我國應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實現衛生健康領域的自然公正和永續發展,遵循生命健康權保障、科技促進與倫理約束等原則,按照“總則編”“醫事法編+藥事法編+公共衛生法編+健康保障法編+生命倫理法編”的“一總五分”邏輯結構,儘快啟動編纂一部具有較強自我創生、自我調適能力,科學、嚴謹、自洽的現代衛生健康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