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來說,創業投資是社會上歷史悠久的金融行動,大多數企業的誕生得益於此類資金的支持,而作為一個產業,創業投資產業(venture capital industry)則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於美國首先興起的新興產業,其標誌性的事件為1946年由John Hay Whitney、Benno Schmidt等人所成立的J. H. Whitney & Co.(Gupta 2002:107),以及由當時的麻省理工校長Karl T. Compton等一眾財務和學術界專家人士所成立的America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康潤生1985:32;Saxenian 1999:21;王勇2000:22;劉曼紅2001:49;黃漢權2001:116;Bartlett 2002:23;劉坤靈2012:194;方頌仁、林桂光、陳泰谷2021:19),這二家公司皆位於美國東岸新英格蘭(New England)地區,前者為當時美國第一家私人創業投資公司(Gupta 2002:104),後者為當時美國第一家公營創業投資公司(Saxenian 199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