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以來,籃球體育課程的教學方式主要在於教師的肢體動作演示,學生經由外在觀察之後進行實際操作,再透過教師檢視並給予口頭回饋。然而,這樣的學習過程可能因個別能力差異而導致學習成效受限,且無法滿足所有類別之學生。再者,體育課程的目的除了技能學習之外,尚有使學生達成足夠的身體活動量或運動強度進而提升健康體適能,這方面皆須仰賴體育教師的經驗進行主觀認定做為判斷依據,而如此的依據則可能過於籠統且不夠數據化(涂嘉芳、林玄良,2022),畢竟,體育課程應建立在安全之上而後追求有效的質與量,這一切有賴於客觀的數據提供給老師或教練進行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