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以來,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動與性平事件的處理,已成為校園教學與行政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對於校園的領導者──校長而言,具備處理性平事務的專業素養,已是其核心職能之一。面對近年來校園行政工作的快速變遷,林官蓓(2019)參照美國跨州學校領導者證照聯合會(Interstate School Leaders Licensure Consortium,簡稱ISLLC)所提出的學校領導者標準,認為當代臺灣的校長應具備八項關鍵素養,包括:政策執行、行政管理、願景建構、課程與教學領導、多元文化素養、專業倫理與態度、公共關係經營以及學校品質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