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2025年的人口推估,我國65歲以上高齡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預估將超過20%,邁入超高齡化社會,因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構建高齡者財產管理及人身照顧的「高齡者安養信託」因應而生,此制度是藉由外部專業第三人的支援管理照顧,不會影響高齡者親屬日常的生活,兼具財產管理及人身照顧的功能,而非傳統上由高齡者的親屬來照顧的制度。「高齡者安養信託」為解決高齡化社會衍生安養照護、醫療需求與資金管理等問題,委託人基於退休養老、照顧子女或身心障礙養護等不同需求,將財產(例如金錢)信託予受託人金融機構(例如銀行),依信託契約[附註一]的約定或委託人指示,代為管理信託財產,定期撥付生活、醫療、安養與看護等費用,也可選任信任親友或由社福機構擔任信託監察人,達到「個人養老規劃」、「儲存子女教育基金計畫」與「資產保全」等目標,使委託人在高齡化社會無後顧之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