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元照網路書店月旦品評家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中德私法研究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教會法中的法人及其財產:特徵、法理和影響
中文摘要
天主教會擁有自己獨立的教會法體系,其司法管轄的範圍是全球天主教的教會事務。
在教會法中,關於法人及其財產的規範體系發揮著極為基礎性作用,特別值得重視。教會法中的法人一階分類由社團—財團、公法人—私法人交織構成。狹義的教會為公法社團,其人合性質主要取決於在教會體制中占主要地位的神職人員。公法財團由於沒有成員,不能完整實現訓導、聖化和治理這三大基本教會職能,故不屬狹義上的教會,儘管其財產屬教產範疇。社團的二階分類方法值得特別注意。根據法人活動的集體性與否,社團進一步分為集體性和非集體性的:主教團是典型的集體性公法社團,需要集體決策、集體行動,而堂區、教區、教省、大區、神學院、修會這些基礎建制則為非集體性公法社團,其法人決策和活動主要取決於神職人員或其領導。關於法人的教會法實證規定不僅是教會的自我規範,也是其自我理解、自我決定和自我實現,因而其關於特定法人的社團或財團定性在大陸法系中被概括性接受。恰當理解教會法中的法人的特征、法理及其影響,在學理和實踐上均具有重要意義。
起訖頁 211-234
關鍵詞 教會法中的法人教會作為社團集體性和非集體性社團教堂
刊名 中德私法研究  
期數 202312 (23期)
出版單位 北京大學出版社
該期刊-上一篇 家庭辦公室作為工作地點的法教義學構造
該期刊-下一篇 負擔行為是處分行為的原因嗎?——基於德國法的歷史考察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