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次級房貸問題在2007年逐漸深刻化,2008年9月雷曼兄弟投資銀行的倒閉則引發金融海嘯,並迅速波及歐亞及世界各國,迄今仍未見完全平息。美國當局為避免危機重現,乃於2010年7月通過金融改革法(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對於金融各業加強監理。避險基金經調查顯示並非造成金融海嘯直接要因,然而長期以來,避險基金在美國免受證券相關法律的規範,其操作手法、投資對象極為多樣化,且免揭露,身份神秘,故有稱之為對沖基金,甚至謂之秃鷹基金,咸認為有強化監理之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