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中外法律體系中存在眾多涉及“忠”的規範,這使得“忠”成為一個現實而普遍的法律概念、現象和問題,體系融貫地理解它們需要探究追問忠的義理。現代社會的“忠”涵括三重緊密相關、層層遞進的規範性義理:忠於自我、忠於他人和忠於國家及其法律。忠於自我是主體對己的道德義務,也是主體忠於他人、忠於國家及其法律的基礎;忠指向的“自我”是社會性自我,因而忠於自我必然而且應當經由“由己恕人”走向忠於他人;為了克服忠於自我、忠於他人的內在缺陷,忠應當揚棄為忠於國家及其法律。忠於自我體現在法律中,就是法律尊重和保護主體忠於自我的權利;忠於他人落實在法律上,主要表現為婚姻家庭領域和社會經濟領域的“忠”規範;忠於國家及其法律表徵為法律主體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基於忠的三重規範性義理,可以更為融貫地理解現行法律體系中“忠”規範的構造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