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智能技術廣泛應用於勞動管理,在提升效率的同時,也帶來了過度勞動加劇的風險。數智時代的過勞具有普遍性、隱蔽性、精神性、過剩與過勞並存等特點。工作時間與私人生活的邊界模糊化、數智化驅動的薪酬制度、算法管理的規訓與控制是數智時代過勞形成的重要原因,資本的逐利本性是數智時代過勞的政治經濟學根源。破解這一困境應當採取系統化的法律治理路徑,通過革新勞動基準實現底線控制,通過對勞動者賦權(以離線權為中心)提供過勞自救機制,通過對用人單位課以算法善治義務消除過勞的技術根源,通過將過勞納入工傷保險和對算法致勞追究侵權責任達成救濟目標,由此建構起由基準、權利、義務、救濟構成的完整過勞治理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