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司法體制改革任務的重要論述,既是一個內涵豐富、邏輯嚴密的理論體系,又是一個實踐要求明確、推動機制有力的行動指南。其中對於司法體制改革任務的設定,在邏輯導向上,強調要遵循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價值導向和效果導向相結合、從中國實際出發和借鑒人類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相結合等三重標準;在邏輯關係上,強調要“選准關鍵”“系統推進”“一體建設”;在邏輯要素上,以完善確保司法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的制度機制、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提高司法工作者公正司法能力等為五項重點任務;在邏輯機理上,始終遵循司法活動的客觀規律,充分體現權責統一、權力制約、公開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體制改革任務論,蘊含著豐富的理論原創性和強勁的實踐指導力,是新時代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根本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