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元照網路書店月旦品評家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教室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失能之認定與保險理賠爭議
作者 李志峰
中文摘要
案外人甲以自己為要、被保險人,於2018年3月30日向X保險公司投保殘廢照護終身健康保險,契約條款中約定:「機能永久喪失及遺存各級障害之判定,以被保險人於事故發生之日起,並經6個月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之結果為基準判定,但立即可判定者不在此限。」於投保1年多後,甲因大腸發現腫瘤而手術,經化驗後為惡性腫瘤即大腸癌,於治療後,經醫院判定為「終身不得從事粗重工作,僅能從事輕便工作」,故向X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人於2020年8月依保險契約之第7級失能給付保險金20萬元。甲之後持續治療,惟療效有限,於2021年9月1日,經醫院診斷為「因腫瘤多處轉移,無工作能力,24小時需他人專責照護」,已符合系爭契約項次6-1-2之「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高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且日常生活需人扶助」之第2級殘廢程度,且醫院認為縱再經治療已無好轉之可能。甲認為其體況已屬條款中「立即可判定」之情況,乃向X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然而,X保險公司派員訪視及調閱相關病歷後,卻以甲之體況未符合「於事故發生之日起,並經6個月治療後症狀況固定,再行治療不能期待治療效果」為由拒絕理賠。甲於2021年9月17日即身故死亡,其繼承人不服X保險公司之拒賠決定,遂提出訴訟。
起訖頁 32-35
關鍵詞 失能保險立即可判定契約解釋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2510 (276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1684739327606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ESG、證券詐欺與吹噓言論
該期刊-下一篇 授權資本制下辦理減資再增資程序之探討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