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保戶陳OO於2O14年5月13日向OO郵局所屬業務員吳OO投保「郵政簡易人壽歡喜還本保險」。該保單於2024年5月12日保險期間10年屆滿時,要/被保險人驚覺在保險期間總共繳納保險費新臺幣(下同)83萬3,280元(月繳6,944元,連續繳了120個月),收到每滿3年1次的生存保險金18萬元(共領3次,每次6萬元)及滿期保險金60萬元,保戶自覺該還本保單並無「還本」事實,致其本金損失5萬3,280元,若加計預定利率2.25%計算的保險費利息4萬6,872元情況下,損失共計10萬15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