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政府用人制度,透過近乎以筆試做為唯一考選工具取才管道的政策主軸,數十年來並無多大改變,即便連考試類科以及各類科的考科數目,也並未隨著大環境變化,國家發展階段不同,高教各專業領域歷經核心知識變化、系所變動與核心科目內容變化,以及國家政策所需,而有相應的調整。考試院第13屆第90次會議考選部重要業務報告就指出:「高普考試辦理70餘年以來迄今,應試科目總數,高考三級考試維持在8至10科,普通考試維持在6至8科,其中普通科目由列考4科已逐漸減少為2科,專業科目數則未曾變動,始終維持高考三級6科、普通考試4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