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法類實務選編共收錄11則,計有憲法法庭判決2則,涉及醫療費用收取標準案及擬制遺產課稅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4則,涉及既成道路與徵收補償問題;行政法院對於性平事件之事實認定,是否受性平會調查報告之拘束,另涉及法院對訴訟類型選擇錯誤應如何處理;行為人連續多次之違規行為,應評價為單一行為或數個行為;地評會之評定結果若是基於錯誤或不完整事實,行政法院得否審查。最高行政法院裁定1則,涉及機關與其進用的臨時人員所生爭議之審判權。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判決4則,涉及土地徵收之法律關係,尤其涉及需用土地人與所有權人間是否有發生任何法律關係;課與義務訴訟及一般給付訴訟功能之分野;學說上所謂之「禁止錯誤」或「欠缺違法性認識」應如何判斷;書面行政處分,是否須將相關的法令、事實或採證認事的理由等等鉅細靡遺全部予以記載,始屬適法,此與如何兼顧保障人民權益及行政效益有關,提供讀者了解最新之實務動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