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NFT等數字資產的興起以及數據資產入表改變了財產的界定和運行規則,對傳統財產權理論提出了挑戰,亟待重構數字時代的財產權理論。數字財產權是基於數字技術而產生的、對數字財產享有的財產權利,其核心在於對數字財產的支配和控制,系特定法律主體基於佔有具備財產屬性的數據而享有的權利,旨在賦予數字財產佔有者在免受他人干擾的情況下使用其控制的數字財產的資格與能力。構建數字財產權規範體系,不僅要考慮中國特有的社會文化背景和法律傳統,還需要國際合作和法律協同,以適應數字經濟的全球化發展需求。《民法典》第127條為構建數字財產權的規範體系奠定了重要基礎,在此基礎上推進制定一部專門的《數字財產法》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