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治理已成為國家和社會治理的前沿問題和重要領域。然而,當前在人工智能科技創新、風險防控、企業自治、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國際協作等方面都亟需加強能力建設,必須把提升人工智能安全可信發展的能力作為人工智能治理的第一要務,構建“賦能型人工智能治理”的理念和機制。以此為目標,應堅持以人為本、發展導向的賦能型人工智能治理核心理念,以及從中發展出的智能向善、包容審慎、敏捷治理、可持續發展等基本理念。應建設以法治為核心的賦能型人工智能治理機制以及法治統領下的各項具體機制,如完善法律治理與技術治理相統合的機制,建立多元主體溝通協作的共治機制,構建與人工智能發展相適配的“避風港”機制,建立敏捷互動、激勵向善發展的動態監管機制,建設人工智能安全保險等社會保障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