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法是規制證據運用與事實認定的法律規範。我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證據規定目前已具備了現代刑事證據制度的基本要素和體系框架,但還存在內容陳舊和結構失衡的問題。《刑事訴訟法》再修改宜采用“軟件升級”的方法,從確立以相關性原則爲主綫的邏輯理念和以基本權利保障爲取向的價值理念入手,以證據理念更新推動現代刑事證據制度發展。在制度層面,應完善舉證、質證和認證制度,爲庭審實質化創造條件;在規則層面,應完善證據排除規則,促進刑事證據法從合法性“一枝獨秀”到可采性“春色滿園”的結構性轉變,貫徹直接言詞原則或借鑒傳聞排除規則,推動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進一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