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不僅是一項政治上的建言,也是中國哲學社會科學本身終究無法繞過的學術課題。對此,必然遭逢價值判斷的人文社會科學各個學科概莫能外,中國憲法學同樣如此。建構本學科自主的知識體系,契合法教義學的精神,是中國憲法學應該擔負的宿命與使命。但由於涉及價值判斷,“返回祖國”之後也將可能進入意識形態作用下的語境,憲法學研究無法產生自然科學意義上的“知識”,然而仍不能排除其在提供確定性和合理性的解釋結論之意義上作出知識貢獻的可能。時至今日,建構中國憲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探索已然為許多憲法學者付諸行動,多年來不斷改版的拙著《憲法學講義》也在方法、體系、內容與話語等四個方面作出了一些嘗試,實際上體現了筆者有關如何建構中國憲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基本主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