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22)年10月4日,歐盟理事會通過《數位服務法》,旨在協調自2000年之「電子商務指令」頒布以來,各歐盟成員國就線上服務須如何調和其傳播的第三方資訊所訂定之規範,以建立更安全開放的數位空間。該法適用於提供給歐盟境內的消費者及企業用戶之數位中介服務,包括中介服務、託管服務、線上平臺及超大型線上平臺。其中,最基本的義務適用於所有中介服務提供者,但額外義務僅適用於託管服務、線上平臺及超大型線上平臺之服務提供者。另,各歐盟成員國尚需設立主管機關,負責監督各國在其境內建立的中介服務,並對該服務執行《數位服務法》中之規範。本規則除了修正及新增部分歐盟「電子商務指令」之條文,其他歐盟成員國之網路中介服務相關規範亦須隨之調整。本規則將於2024年1月1日全面在歐盟境內實施,屆時將影響在歐盟境內經營與第三方資訊有關之業務的每家公司,故法案規範內容恐將對各公司之未來營運方針產生重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