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非市場經濟國家對於工業之補貼行為,有時會透過提供財務補助予其位於海外之企業,規避世界貿易組織下的《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之規範。美國與歐盟之國內補貼規範與上述協定相仿,未明文規範跨境補貼,因此兩國各自於去(2021)年提出相關法案以填補此缺漏,雖然歐盟所提出之草案相較於美國較為全面,但有鑑於其嚴格之要求,其不太可能透過WTO體系在全球複製。其實此議題早在2020年美歐日三邊之貿易部長會議中即被提出,於最近一次的美國與歐盟貿易與技術委員會第十工作小組中亦有所討論,因此政府間網絡似乎是短期內各國共同處理跨境補貼問題最可行的途徑。鑑此,為了更有效地限制跨境補貼,各國還需努力,俾使更多國家加入談判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