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於今(2022)年7月20日向墨西哥提出《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下的諮商請求,主張墨西哥的能源措施及政策違反該協定相關規範。美國對墨西哥的指控可分成4個部分。首先,墨西哥於2021年通過之「電力產業法」修正案要求國家能源控制中心(CENACE)優先採用墨西哥公用事業公司(CFE)所產出的電力,等於是在電力市場上獨惠CFE。再者,墨西哥延宕或拒絕發給民營公司發電許可,甚至撤銷相關許可,妨礙了民間於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燃料之進出口、燃料貯存設施的營運與建造、以及零售加油站等方面之投資。另外,關於車用柴油最高硫含量之要求,只有墨西哥國營的Pemex公司於2019年底獲准延後五年符合,造成其他同類業者之競爭不利益。最後,墨西哥能源部於2022年6月要求修改天然氣管線整合系統營運商所適用之條款,迫使系統用戶只能向CFE或PEMEX購買天然氣。若美墨雙方無法透過諮商解決爭端,則雙方將循《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中的爭端解決程序解決此次爭端。由於此次爭議涉及多項能源產業,故其爭訟結果對北美能源產業具有重要意義;值得注意的是該爭端解決程序並無礙私人投資者對墨西哥政府訴諸投資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