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去(2021)年11月26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反賄賂工作小組發布《2021年反賄賂建議書》,旨在擴張2009年版本以更新全球反賄賂執法之重要發展與趨勢。2021年版建議書主要有五大重要發展,包括提出新的合規指引,並鼓勵企業制定相關規範將受賄者納入起訴對象並沒收賄款,以及促進多重管轄合作調查,提供非審判解決機制及保護吹哨人。值得注意的是,加強多重管轄區之執法可能將導致違反相關規範的跨國企業被課以較重之罰款,以及有更多行為人因參與國際商業賄賂而被起訴,因此跨國企業應當評估並制定符合規範之內部措施,以因應建議書的更新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