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於今(2020)年4月6日起正式在平衡稅調查程序中適用「平衡稅程序中關於利益與特定性之修訂規則」,旨在使「匯率低估」作為可課徵平衡稅之補貼。該修訂規則自頒布之初,即引發各國抗議,認為以匯率低估作為可課徵平衡稅的補貼,有違反《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之虞。本文以修訂規則之條文及美國商務部對公眾評論之回覆為基礎,在回顧過往爭端解決案例與相關學說見解後,認為修訂規則的補貼認定方式本質上並無明確與《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相抵觸之處,惟適用上是否能認定匯率低估為《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下之補貼,仍有疑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