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國際貿易的頻繁,使得各國傳統食品流通於他國市場上,然此類傳統食品並未被其他國家之消費者所熟知,因此可能被進口國視為「新穎性食品」。自2006至2017年間,祕魯和哥倫比亞多次針對歐盟新穎性食品規則,向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委員會表達關切,關切事項包括:「來自第三國傳統食品」之定義、該規則之制訂是否基於「風險評估」,以及是否造成歧視等,並表示該規則已阻礙境內生產者及小型廠商之營運。本文將從SPS協定觀點出發,檢視該規則之相關規定是否符合SPS協定第2.2、5、8條以及附件C之規範,以作為未來其他類似爭議處理之參考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