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灣籍漁船順得慶888號於太平洋公海違法捕魚事件引發國際對台灣漁業管制不力的批評,隨後歐盟執委會宣布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若台灣未能進一步達到國際漁業管制標準要求進而被列為不合作第三國(紅牌名單),則台灣漁業將受到歐盟一連串的貿易制裁。歐盟執委會對台灣漁業發出警告之原因,除因台灣漁船屢傳違法事件外,也包括台灣漁業管制未能有效遏止非法漁業,以及未能履行其建議之修法方向。本文擬解析台灣漁業相關法令未達歐盟執委會標準之原因,並將之對照我國現有法制,得出台灣漁業法規可繼續努力之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