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今(2012)年7月WTO公布中國電子支付服務案(China-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之小組報告,中國於電子支付服務歸類及國民待遇之主張皆遭判敗訴;8月底中國聲明放棄就本案進行上訴,因此本案已正式由爭端解決機構採納。2001年中國加入WTO時,承諾其最遲將於五年內(2006年)開放所有支付與匯款之服務,然直至2010年中國境內仍僅允許中國銀聯(China UnionPay)處理境內的人民幣清算服務,中國銀聯要求境外卡組織必須通用銀聯系統,亦要求境外卡組織所發行之支付卡必須放上銀聯之商標,引發其他境外卡組織如VISA、萬事達(MasterCard)公司之不滿。身為主要國際卡組織之母國,美國認為中國銀聯特殊之地位與中國原本市場開放之承諾相互悖離,亦對其餘卡組織造成歧視且不利之影響,恐違反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遂向WTO爭端解決機構尋求此爭端之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