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下之資訊科技協定(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 ITA)旨在透過簽署協定之會員國對資訊科技產品消除關稅與規費,以提升科技產品的貿易量,促進全球科技發展與進步,然而,ITA實施已滿15週年,在此期間中,資訊科技的環境與產品有著極大的變遷,資訊科技協定所涵蓋之產品範圍(product coverage)亦為阻礙科技產品貿易自由及進步之原因,例如2008年「歐體資訊科技產品案」所引發之稅則爭議,即凸顯新研發產品在分類時所可能產生之稅則認定問題。今(2012)年5月2日,我國與美國、日本、韓國、加拿大、新加坡,聯合向「擴大資訊科技產品貿易參與成員委員會(Committee of Participants on the Expansion of Trade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ducts,以下簡稱ITA委員會)」提出擴大ITA產品範圍及簽署會員之提案,指出應重啟ITA談判――「新ITA II」,以因應科技發展之需。我國在2001年加入WTO前,即為ITA創始成員之一,且15年以來,我國資訊科技相關產品之出口總值成長三倍,足見ITA協定對我國資訊科技產品貿易之重要性,而本文在此將分析此次「新ITA II」於近期獲致結論之可能性。 |